浙江省近日決定逐漸推進各類公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工作,并鼓勵其他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學校內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各類體育場(館)的建筑物、場地和設施均可納入開放范圍。
日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體育局、省教育廳《關于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明確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時間一般為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等非教學時間,具體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條件的學校要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學時間的早、晚間向社會開放。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的具體項目和時間,應在學校門口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對象為青少年學生和周邊社區居民。
浙江強調,社區要安排專職安保人員會同社區民警對開放場所進行治安巡查,及時制止并妥善處置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場館設施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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