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江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21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根據相關規定,其他機動車輛不避讓停靠上下學生的校車,將被依法嚴處。
該通知要求,江西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相關部門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學生上下學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鼓勵大型公交、客運企業提供校車服務,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成立專業運營單位或政府購買運營公司服務等方式,逐步實現校車運營管理的專業化和集約化。
另外,通知還要求,縣級人民政府要針對過渡期大量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載客汽車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的實際情況,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制訂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開學后開展一次專項治理。對其他機動車輛不避讓停靠上下學生的校車的,要嚴格依法查處。
此外,通知還要求相關部門對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監督,依法查處。對校車駕駛人因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要堅決依法取消其校車駕駛資格。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