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提交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明確設置關愛留守兒童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條款。這是江西省著力建立對農村留守兒童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關愛機制的一次嘗試。
《條例(草案)》明確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主導、有關部門和農村基層組織參與的農村適齡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學校應當建立適齡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系制度,完善適齡留守兒童學習、生活與心理關懷、疏導機制。為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權益,《條例(草案)》提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采取措施,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入學、升學、獎勵、考核評價等方面,與城鎮學生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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