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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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10月22日 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14:00—16: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10月23日 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14:00—16: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6月8日9:00—15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6月10—17日正常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6月19日17: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7日9:00—10月21日17:00。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江西考區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1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于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7〕26號)和原人事部《關于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有關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附件2)。
三、考試科目和成績管理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共設《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級別為免二科)或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三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統一收回。
四、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對照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
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到各設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貼在報名表上);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年限證明;
4、報名表一式2份。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律師資格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有關證件原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有關資格證件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附在報名表后面。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審查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按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六、考試用書
為方便考生,凡需購買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報名同時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江西分站(www.jxrk.cn)進行預訂或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訂購,聯系電話:0791—8312201、8312202、400-068-8005。
七、考試收費
(一)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新設立考試項目及調整部分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7〕1449號)的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60元。
(二)繳費收據領取時間:11月1日—12月1日(節假日除外)。請參考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資格審查所在地人事考試部門領取,逾期不再辦理。
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協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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