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南昌市教育局獲悉,2010年南昌市將啟動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計劃培養407名教師。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由教育部門指定鄉鎮學校任教,服務時間不得少于6年。
2011年,南昌市將定向培養農村教師407名,其中小學教師305名,初中教師102名。南昌縣、新建縣、進賢縣、安義縣和青山湖區、灣里區、青云譜區、經濟開發區、高新開發區等縣區將納入計劃。
該計劃將招收高中畢業生和初中畢業生兩類生源,高中畢業生學制三年,初中畢業生學制五年,分別由省市兩級教育部門組織實施。
據了解,定向培養的學生如學業合格、品學兼優,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且各門課程成績在85分以上的,畢業時由江西省教育廳根據《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一次性將畢業生派遣到指定鄉鎮學校(幼兒園)任教,各縣區不得改派。
此外,畢業生回協議縣鄉鎮學校(幼兒園)任教不得少于6年。定向培養學生不履行定向培養《協議書》規定的,要按照《協議書》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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