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從2010年開始,江西省將評選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縣。評選內容涉及教師待遇、規范辦學、留守兒童教育、經費投入等30項,總分為1000分。
江西省明確規定,不得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不得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分為重點、非重點學校。學校不設重點和非重點班,不得擅自舉辦各種名目的實驗班,不得違規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將學生按考試成績排隊,違者將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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