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西省教育廳提醒,凡來江西民辦高校報到的學生,未持江西省高招辦加蓋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辦理《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未在當地高招信息網上公布錄取信息,一律不注冊普通高校學生學籍。
江西省高招辦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不法分子會謊稱自己能拿到某些高校的“機動名額”、“內部指標”、“三本點招”、“計劃外”之類,誘騙考生和家長。并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還故意混淆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絡教育與普通高校招生的區別,以自考助學班、網絡教育班等入學通知書蒙騙考生及家長。此外,還假冒軍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許諾將來可以享受軍官待遇等進行詐騙。
江西省高招辦相關人士提醒考生,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可以從是否滿足以下“四項要求”來判斷:一是高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二是招生計劃經國家核定、下達并經省級招辦公布、按規定程序執行;三是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錄取批次和相應高校的分數要求;四是高校錄取必須通過考生所在的省級招辦核準后形成錄取考生名冊,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錄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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