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西省教育廳對外公布了有關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一系列新舉措,其中規定,中小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走讀生不上晚自習,小學考試取消百分制,中學要嚴禁給考生排名。
每天在校學習高中生禁超8小時
為保證中小學生睡眠時間,江西省教育廳規定: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
另外,睡眠時間分別不少于10小時、9小時、8小時。住校生晚自習時間每天不得超過90分鐘,走讀生不上晚自習。
小學初中每年放假13周
江西省教育廳對教學時間也作了限制,義務教育階段每學年總教學時間39周,其中上課時間35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復習考試時間2周(九年級下學期畢業復習考試時間可增加2周)。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共13周。
高中階段每學年總教學時間41周,其中上課時間40周,社會實踐時間1周。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共11周,學校不得增加或減少教學時間。
每天鍛煉1小時
江西省教育廳要求,學校要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障中小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中小學每天上午統一組織學生進行不少于25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寄宿制學校每天要組織學生做早操和晨練。
小學考試取消百分制
江西省教育廳明確規定,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可進行一次語文、數學學科期末考試,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學期可進行一次語文、數學、外語學科期末考試,其他學科以考查為主。同時,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初、高中每學期進行期中和期末兩次學科考試,除高三年級外,其他各年級一律不得舉行區域性聯考和模擬考試。
值得一提的是,小學考試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和鼓勵性評語的評價辦法,中學嚴禁公布學生考試分數和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
高三學生補課須自愿
江西省教育廳還規定,江西省中小學(含民辦中小學)一律不得占用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在堅持自愿和不收費的前提下高三年級學生可根據教學需要在寒暑假適當安排補課,但補課時間不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氣特別炎熱或寒冷時不得組織學生補課。
違反上述這些規定的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僅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于違規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直至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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