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江西省政府出臺一系列優惠和幫扶政策,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
江西規定,畢業兩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部分特殊行業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按規定可免收2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等。
按照規定,江西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已進行就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的繳費基數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養老保險補貼12%,醫療保險補貼3%,失業保險補貼1%,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并經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貸款規模可擴大到20萬元,期限可放寬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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