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近日,江西省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進一步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
《通知》指出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江西省繼續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并繼續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生比照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進行補助。
《通知》要求切實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解決。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入的數量、分布和變化趨勢等情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和發展。
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不收借讀費。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教育經費。
《通知》還要求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同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經費投入要繼續向農村傾斜,重點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同時做好存在安全隱患校舍的維修加固工作,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增加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的補助,逐步解決好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待遇和農村留守兒童在校學習生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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