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臺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
14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最新出臺了《江西省2009年外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和《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對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今年的規定里,在錄取辦法中有不少新的變化,考生應多加注意。
考試
江西省藝術類專業27日開考
江西省藝術類統考美術類專業考試在各設區市所在地進行,時間為12月27日;音樂類專業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音樂學院進行,時間為12月27日至2009年1月5日。
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所報專業屬省統考專業范圍內的,考生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合格(達到資格線)的考生才能參加外省院校組織相應專業的考試;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外省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不需參加省統考。
外省藝術類校考設五個考點
外省藝術類專業校考時間為2009年2月2日至3月22日。2009年在江西無藝術類招生計劃的高校不得在贛設置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凡在贛設置校考的普通高校,由省高招辦統一安排在江西師范大學、南昌大學、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南昌市實驗中學、南昌市第十八中學五所學校進行專業考試,比去年減少了一個考點。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這五所學校之外設置專業考試考點。
中戲北影高職專業可組織校考
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均應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分數線
外省美術類專業資格線150分
本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按照當年藝術類本科、獨立學院(三本)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專業合格證線;專科(含三校生)層次合格證線執行報考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報考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劃定為:美術類專業總分150分,音樂類包括音樂學、音樂表演、戲劇表演(播音與主持、時裝表演、空乘)各專業總分100分,舞蹈、體育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總分90分。
自行劃線院校須報江西省備案
獨立設置的31所本科藝術院校以及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11所高等學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但須在錄取前報江西省高招辦備案。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院校所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江西省劃定的相應層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合格證
外省高校專業合格證不能互用
校考合格標準由招生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合格證的發放數量應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1的比例發放。
此外,外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之間不能互相使用專業合格證;省統考涉及的專業,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均不能使用其校本部藝術類本科專業合格證。
錄取
本省本科錄取辦法變化最大
在本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中,變化最大的是本科錄取。今年增加了關于江西師范大學提前批次專業錄取的特別說明,內容為: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音樂學、音樂表演或舞蹈專業合格證線,并參加了提前批次小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該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院校根據提前批次小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此外,在獨立學院(三本)、高職(專科)以及“三校生”本科錄取中,相比去年,今年在優先錄取以及遇到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時,除了要求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相應批次合格證線外,均加入了還須達到相應批次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而不再實行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的相應比例投檔。
外省雙線達標一志愿考生全投檔
在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中,今年的變化體現在特別要求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須將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簡章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并依照順序錄取。此外,獨立學院(三本)和高職(專科)的錄取方法也有了新的變化:改變去年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相應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的辦法,而是要求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相應批次合格證線、文化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院校擇優錄取。
鏈接
空軍飛行學員江西招生啟動
記者14日獲悉,空軍招飛局南京選拔中心在贛招收飛行學員啟動,招收對象為2009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的男生,年齡16-19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往屆生一律不在此次招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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