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江西省高校藝術類等特殊專業赴外省招生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已經出臺,規定為每生180元,省內省外統一收費標準,自2009年招生起執行。
據了解,為了規范江西省各高校在外省組織對藝術類等特殊專業招生考試收取考試報名費的行為,江西省各高校到外省招收藝術、音樂(含空乘)、播音與主持、體育表演等特殊專業學生時,按每生180元(含交付考點考務費、監考費、場地費、復試費等)的標準收取考試費,各高校不得擅自上調,各專業考試收費下浮不限。
記者了解到,上述收費標準自2009年招生起執行,各有關收費單位接本通知后,應到江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所收費用,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接受價格、財政、教育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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