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2009年4月份自考的考生,可于2008年12月22日至26日和2009年1月19日至22日攜帶準考證(首次報考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到區、縣(市)招考辦或通過助學單位辦理報名手續。
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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