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電據臺灣TVBS網站報道,臺灣彰化一名高中生到補習班補英文,一個月6800元(新臺幣,下同),幾天后家長卻收到補習班寄的24期6800元的賬單,總計要付給銀行16萬多。家長打電話詢問補習班,業者說學生家長,當初簽的是和銀行的信用貸款,解約要罰30%違約金將近5萬元,夸張的是,補習班也沒有開發票,只給了一張收據,上面沒寫任何補習班信息,有逃漏稅嫌疑。
據了解,張同學到補習班上英文課,學費一個月6800元,補習班說補幾個月就繳幾個月的錢,幾天后,家長卻收到補習班寄來6800元分24期賬單,總共要繳163200元。
張同學家里只靠媽媽在鹿港工廠賺錢,每個月收入只有1.8萬,再加上他補了一個月,發現進步有限,不想再補了,結果竟然要罰5萬。張同學家沒有多準備這些錢,為了付罰金,媽媽四處籌錢,心急到落淚。
但補習班說當時跟學生簽的,就是銀行信用貸款,想解約要罰30%學費金額。只上了一個月英文聽力課,就要付將近5萬元罰金,家長覺得被騙了,更夸張的是,業者竟然沒開發票,只開一張收據,上面只有承辦人員簽名和執行長蓋章,根本看不出是一張補習班收據。
稅務部門人員表示,補習班開立收據,應清楚載明名稱、班別、修業期限、立案日期、字號等,要等著看明年業者怎么報收入,如果只是跟融資業者拆帳,他們就要追查,但張同學透過補習班跟融資公司簽約貸款,目前必須履行合約,付清5萬元違約金。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