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2008年香港、澳門地區部分高校招生具體辦法,據悉,4月12日和13日香港地區及澳門地區高校招生咨詢會將在江蘇教育學院體育館舉行,感興趣的考生可前往咨詢報名。
推薦:澳門與內地高校錄取不沖突 澳校內地招生問答據了解,2008年香港、澳門地區高校招生采取考生自愿報名、省教育考試院提供高考成績、由高校自主錄取的辦法。招生對象為我省參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達到各高校規定分數要求的考生。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招生計劃已納入我省統招提前批次錄取,報考這兩所高校的考生可在獲知高考成績后,在我省考生填報第一階段高考志愿時,填報這兩所院校志愿。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嶺南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珠海學院、香港樹仁學院等10所院校實行單獨招生。報考上述高校的考生,須登錄擬報考高校的網站查詢有關招生信息并進行網上報名,或于4月12日參加香港地區高校招生咨詢會時進行現場報名。香港地區單獨招生的高校報名時間截止為5月31日。10所高校的錄取工作在2008年7月7日前結束,凡被香港地區高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我省統招各批次的投檔和錄取。
報考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的考生,在高考分數公布后,直接登錄上述高校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各市招辦不再設報名點,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4日。澳門地區5所高校實行單獨招生錄取,考生報考澳門地區高校可同時參加我省統招各批次志愿的填報和錄取。如考生同時收到澳門地區有關高校和內地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則由考生自己決定就讀何所院校,并將放棄的院校錄取通知書退回有關高校。此外, 澳門大學2008年起不再招收預科生。
香港、澳門地區單獨招生高校根據考生報名和高考成績決定是否錄取。對決定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直接寄發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考生,憑香港、澳門有關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到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多次往返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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