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教育部獲悉,為了遏制“假華僑”考生的蔓延態勢、保護真正海外華僑學生的權益,2006年,海外華僑學生回國報考內地高等學校的資格發生了重大調整,即要求他們必須在國外實際居住兩年以上,并要出具相關的公證書或認證書。
根據2006年的《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簡章》,調整后的華僑考生的報名資格為: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并且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
據悉,此前,“聯招考試”并沒有對華僑考生的居住年限以及公證書或認證書做出要求,華僑考生只要出具居住所在地身份證明,并向中國駐外使館提出申請,經使館確認其華僑身份并推薦報名就可以了。
教育部官員表示,由于“聯招考試”與國內高考有差異,錄取線通常都比較低,近年來,出現一些中介機構,采取不正當手段為國內學生辦理華僑身份,參加聯招考試的現象,致使“華僑考生”數量“不正常”增加。這種情況在2005年尤為嚴重。
近年來,中國采取了多種措施方便華僑學生回國報考國內高等學校,比如,建立專門的招生信息網站并在全國設立多個報考點,方便考生報考;對“聯招考試”做針對性的命題;考試試題本身采用繁體卷和簡體卷,以方便考生等。
2006年的“聯招考試”報名時間到4月10日截止,考試時間為6月23日至25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