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從貴州省教育廳獲悉,《貴州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評選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出臺。《辦法》明確,“學術人才”實行任期制,每次入選任期5年,并實行動態管理。管理期滿,其“黔靈學者”、“學術帶頭人”、“青年學術創新人才”稱號及相應待遇自動取消。
人才“有效期5年”期滿待遇取消
《辦法》明確,評選“學術人才”,以師德師風、教學科研實際表現和政治表現為依據,堅持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面向我省高校教學科研一線擇優遴選。在制定出具體的評選條件的基礎上,試行《辦法》還明確“學術人才”評選采取定期申報、集中評審的辦法進行。原則上,“黔靈學者”、“學術帶頭人”、“青年學術創新人才”三類學術人才每三年滾動評選一次。
同時,試行《辦法》還明確提出,“學術人才”實行任期制,每次入選任期5年,并實行動態管理,管理期限5年。管理期滿,其“黔靈學者”、“學術帶頭人”、“青年學術創新人才”稱號及相應待遇自動取消。
入選人才待遇優厚
據了解,對于入選的“學術人才”,將采取省校結合方式給予培養和支持,省教育廳對入選者在學習培訓、教材編寫、科研立項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和支持,培養單位(即申報學校)將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對入選者提供包括承擔重大科研項目、開設相關專業課程、參加國內外重要學術交流等機會,并給予較先進的教學科研設備和必要的經費支持。同時,學校須按有關規定安排休假。
另外,《辦法》還明確提出,當選的“學術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資格并中止培養和支持: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宜繼續擔任的;②存在師德師風、學術不端等問題;③考核不合格;④已調離省內高校。其中存在①②款所列情形者,不能再參與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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