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4月7日出臺“關于統一規范縣級中等職業學校名稱的意見”,規定除技工學校、民辦學校外,對正在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縣級“職業(技術)高級中學”,校名不能冠以“中國”、“中華”、“貴州”字樣。
據悉,貴州省教育廳規定:除技工學校、民辦學校外,對正在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縣級“職業教育(培訓)中心”、“職業(技術)高級中學”等,應統一規范名稱為“××中等職業學校”,且校名不能冠以“中國”、“中華”、“貴州”的字樣,不能使用學校所在縣(市、區、特區)以外的地域名。
此外,新設立的公辦縣級職業學校一律使用統一規范的名稱,如“××縣中等職業學校”,如轄區內有兩所以上職業學校,可以數字或名稱進行區分,如“××縣第一中等職業學校”、“××縣××中等職業學校”。
非學歷教育的培訓機構不得冠以“××縣(市、區、特區)中等職業學校”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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