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3月18日要求,各學校做好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生轉學流程工作,省內學生變動,必須按照轉學流程處理,嚴禁在學籍管理系統中錄入學生重復信息和虛假信息。
按規定,學生在辦理轉學手續時,僅需轉入學校出具蓋章同意的該生轉入證明上傳至學籍管理系統,學校和當地教育局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完成其余轉學(電子)流程,其他相關紙質材料學校存檔備查。
省內學生變動,必須按照轉學流程處理。如果該生在原學校已錄入學籍信息(轉入學校必須確認該生來源),不允許轉入學校將該生作為在校生錄入學籍管理系統。嚴禁在學籍管理系統中錄入學生重復信息和虛假信息。按落地學校申請原則,學生已在轉入學校就讀,如轉入學校未在系統中及時提交申請,造成轉出學校學生統計及其他異常情況,由轉入學校承擔責任。外省轉入我省或轉出到外省的學生,必須保留完整的紙質轉入(出)材料備查。
此外,高中學籍的管理,在正式學籍管理辦法公布之前仍按省高中會考辦原管理方式進行。現存在的高中階段借讀現象,不能作學生異動處理。為鼓勵我省農民工返鄉創業,外省轉回我省就學的本籍學生如取得轉學證明困難,可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辦理相關轉學手續,同時采集錄入該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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