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在黔單位: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2012年度全國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2] 15號)和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2]129號)要求,現將2012年度報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證發放
各市、州會計考辦應在2013年1月15日前,將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發放給考生。
二、材料報送及網上申報
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報送時間:2013年1月20日-2月20日,報送地點:貴州省財政廳會計處(省政府7號樓3樓)。
省級單位申報人的評審材料需報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送;中央在黔單位申請人參加評審的,應由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將評審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送;市、州單位申請人按屬地原則將評審材料報經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查后報送。
已實行人事代理的,申請人需將評審材料報經本級政府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送;加入了工商聯非公經濟企業的申請人將評審材料報經本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查后通過各級工商聯申報。
申請人報送評審材料時,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和《貴州省推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審查表》原件各一式二份,同時,按照原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貴州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139號)要求,報送下列材料:
(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
(二)有效期內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四)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五)會計師資格證書原件;
(六)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表;
(七)申請人公示結果;
(八)具備評審條件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相關證明材料;
(九)《貴州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表》。
申報人在報送申報材料的同時,應于2013年1月20日—2月20日登陸貴州財政會計網填報《貴州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表》
申請人報送評審材料時,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貴州省推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審查表》、《貴州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表》不裝訂外,其它評審材料應按原件及復印件分別裝訂成冊,其中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可用經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的復印件替代)一份,復印件一份,由單位人事部門確認并加蓋人事專用章。
三、材料審查
評審材料審查實行公示制度。申報人報送材料前,應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將申報人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情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未經公示或經公示后核實不具備評審條件的,不得申報評審。貴州省會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對申請人的評審材料是否符合有關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查,并將初審結果在貴州省財政會計網進行公示。當事人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應自公示之日起5日內向省會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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