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各市(州、地)司法局可在規定期限確定本地區現場確認時間,并向社會公布。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注:“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2年應屆畢業。)。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在報名確認時主動向報名工作人員說明并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點擊查看>>貴州2011年司法考試公告
點擊查看>>2011年各地司法考試報名及現場確認詳情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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