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外事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外語翻譯)簡章
為加強我省外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外事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決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省外事辦招錄英語翻譯職位1名、日語翻譯職位1名,面向本省生源或本省戶籍人員招考;
省對外友好協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英語翻譯職位1名,面向本省生源或本省戶籍人員招考;俄語翻譯職位1名、西班牙語翻譯職位1名,面向全國招考。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的,應取得中國教育部認證。英語、日語翻譯職位需具有2年及以上口譯工作經歷(需提供相關證明);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4月1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我省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二、考錄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貴州省外事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1年4月11日至4月14日,每日9:00時至16:00時。
2、報名地點
仁達飯店(貴陽市中華北路159號,距貴州省人民政府大門左側約一百米)
3、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現場填寫《貴州省外事辦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附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原件(2011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并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和同底免冠一寸彩照6張,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交現場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考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當場說明理由。
4、其他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錄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嚴重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專業外語口譯能力測試
報考人員須先進行專業外語口譯能力測試。專業外語口譯測試總分值為100分,達到85分以上的,方具備參加全省公務員筆試和面試的資格。通過名單在貴州省委組織部網站和貴州省人事人才網上公布。
專業外語口譯能力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專業外語口譯能力測試時間:2011年4月16日,測試地點:仁達飯店(貴陽市中華北路159號,距貴州省人民政府大門左側約一百米)。
(三)資格復審
專業外語口譯能力測試結束后,由省外事辦對擬進入筆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內容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1屆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報考英語、日語翻譯職位還需提供從事外語口譯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證明)。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列入筆試對象,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專業口譯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現場繳納100元考務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知識》。其中《專業知識》是指報考職位相應語種的外語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11年4月24日。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專業知識》。
(五)面試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筆試結束后,省公務員招考辦將根據考生口譯能力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之和分職位劃定最低分數線。到達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按不高于1:3的比例進入面試,具體進入面試比例由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如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由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在省公務員招考辦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對象按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對象,從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體檢,在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工作由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七)考察政審
考察工作在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室領導下,按照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由省外事辦具體負責。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在職考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其他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察政審時還將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錄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4、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
5、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紀律者;
6、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的;
7、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職位所需學歷證書的;
8、經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職位人數,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八)錄用審批
經外語口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在貴州省委組織部網站和貴州省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天。錄用按管理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三、紀律
本次招考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對違反錄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851-6826549 6613829
監督電話:0851-5892143 6828077
附1:《貴州省外事辦公室2011年度公開招考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職位表》
附2:《貴州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2011年度公開招考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職位表》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公務員局
貴州省外事辦公室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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