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將追加1.88億元,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該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
記者從貴州省教育廳了解到,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及《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追加2010年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要求,從2010年起,將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補助標準小學從500元增加到750元,初中從750元增加到1000元。
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學生必須是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父母為雙農且家庭經濟貧困;農村因父母雙亡家庭困難;農村單親家庭生活困難;農村因父母殘疾家庭困難;農村因病致貧家庭;農村因災返貧家庭。財政供養人員子女、城鎮和農村較富裕農民的子女不屬于資助對象。
據悉,2010年,貴州省已按照以前的標準下達了本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共資助農村中小學生75萬余人,資助總金額為5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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