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開學前,中小學必須清退09年春季、秋季收取的服務性收費
貴陽物價局:學校不退,撥12358舉報
28日,貴陽市物價局委托教育主管部門向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出價格監督檢查建議函:2010年春季開學前,將09年春季、秋季收取的服務性收費(社會實踐費、飲水費、教輔材料費)和代收費,未使用、使用有結余和未用于指定服務項目的,自查后自行清退,同時希望學生及家長發現違規學校后向12358舉報。
據悉,近期,貴陽市物價局會同該市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對全市部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進行了重點檢查,發現這些學校09年春季開學都向學生收取了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但到2009年秋季開學,許多學校的服務性收費都未使用、使用有結余或用于其它開支,且又收取了2009年秋季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而根據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2009年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多收的部分應及時退還。”
據此,貴陽市物價局向貴陽市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發出《價格監督檢查建議函》要求這些學校在2010年春季開學前,將2009年春季、秋季收取的服務性收費(社會實踐費、飲水費、教輔材料費)和代收費,未使用、使用有結余和未用于指定服務項目的,自查后自行進行清退,并公布價格舉報電話12358,受理學生家長和社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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