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陽市教育局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11月1日起,貴陽市禁止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試行期1年。全市所有公辦小學、初中、高中及教研機構的在職教師(教研員),凡違反有關規定進行有償補課的,一經查實,清退補課等所收費用,并視情節輕重進行限期整改,對評優、評先、晉級等實行一票否決,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級、兩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當年年度考核認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相應處理。
據悉,2009至2010年度貴陽市禁止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工作的重點是:在校內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里收費辦班補課的;利用職務之便強迫、動員、誘導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輔導)的;教師組織所教學生進行有償家教(輔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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