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公安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預防和打擊校園暴力的通知》,提出學校(幼兒園)要成立預防、制止和打擊校園暴力工作組;嚴格把關,一律禁止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等8項措施。其中,要求班主任在班上發展學生作“治安小信息員”這一措施引發熱議。
該《通知》提出,每個班主任要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拔毛”等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信息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及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以及學生急需學校、公安機關援助等信息,以便全面掌握校園動態。班主任、學校以及派出所要對“治安小信息員”嚴格保密,并提供安全保障,嚴防“治安小信息員”被報復而受到恐嚇、威脅甚至人身傷害。年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將對校園安全信息收集情況進行考評。
對此,一位學生家長認為,這一做法的出發點可以理解,但不太贊同。讓學生向老師打小報告,會使本應真誠相處的同學間互相猜疑、提防,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最應該做的是加強老師與學生的溝通。律師李春光也認為,防范校園暴力,“不能讓被保護者沖鋒陷陣”。
針對這些質疑,昆明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說,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有些還有社會勢力參與,并且是瞞著學校和老師發生的,公安和教育主管部門難以及時掌握情況,如果校方能在事件醞釀的時候就把苗頭控制住,把學生間的矛盾和問題解決掉,無疑有利于“平安校園”建設。發展“治安小信息員”是與其他措施一起實行的,不能孤立地看。至于有觀點認為這樣做有損學生心理、容易造成同學間互相猜疑,的確有一定道理,我們會進一步研究,在操作過程中做些改進。同時,也鼓勵老師采用別的更好的方法與學生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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