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擬對市級機關公務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據。昆明市人事局已為此專門制定了《昆明市市級機關公務員績效考核試行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16日下午,昆明市人事局召開聽證會,就《辦法》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
《辦法》共7章27條,主要從績效考核的范圍、考核對象和考核主體、考核內容、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監督和考核結果的使用等方面,對公務員績效考核做了詳細規定。
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工作成果
據介紹,公務員績效考核的范圍是昆明市級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考核對象為上述范圍內的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人員。績效考核以工作成果為主要考核內容,堅持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旨在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努力提高公務員隊伍科學管理水平和機關工作效率。列入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有公務員所在職位應承擔的職責、任務;單位量化、分解的昆明市委、市政府下達本單位的目標任務;單位擬定的目標任務;單位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單位領導適時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考核標準
未完成任務將扣分
績效目標考核設定總分為100分,由考核主體機關根據公務員績效考核目標的工作量大小、難易程度、工作效益、工作要求等,設置公務員績效考核目標的每項考核標準和分值。對超額完成績效目標任務的,按超額比例給予適當獎勵加分;對在完成目標中有工作創新的,給予適當獎勵加分;對完成的目標受到上級政府表彰的,給予適當加分;對未完成績效目標任務的應予以扣分。
績效目標考核采取個人工作記實、季度評價、專項檢查、半年考評、年終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個人記實、自評的基礎上,由主管領導以季度和半年為時間段,按照目標考評標準對公務員完成績效目標的情況進行考評,督促公務員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目標任務。公務員年終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確定公務員年度考評等級的主要依據。
考核作用
獎勤罰懶鞭策后進
據昆明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處長吳俊介紹,建立公務員績效考評機制,旨在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考核公務員的工作實績,鼓勵公務員創造更多優良業績,在公務員之間形成爭先恐后、你追我趕的工作局面,培養公務員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建立獎勤罰懶、鞭策后進的考核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公務員的潛能,充分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
他表示,公務員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 代表聲音
一周考核一次太頻繁
建議每半年考核一次
在16日下午昆明市人事局就《辦法》召開的聽證會上,15位聽證代表共提出了40余條意見和建議。多位聽證代表認為,對公務員考核到周將會大大增加各單位的工作量,難以實現,建議每半年考核一次。
考核不宜過于頻繁
昆明市城管局人事處處長李業鑄認為,考核到周太過頻繁,基層單位難以做到,原因主要是工作量太大,會大量分散業務部門的工作精力。因而,他建議修改為每個季度考核一次。
昆明市規劃局人事處處長敖梅同樣認為考核安排到周不僅會增加工作量,并且意義不大還難以落實。建議改為周記實、月自評、季評價、半年考評、年終考核;同時建立考核反饋機制,從季度評價開始反饋,以保障個人知情權和促進被考評人改進。
昆明市計生委人事處處長任振剛也提出,考核頻率不宜太過于密,半年考核一次較為恰當。昆明市城管局主任科員蔣險峰也認為,平時考核操作太難,太頻繁。并且,應視工作難易程序確定考評目標,不能一刀切。昆明市旅游局副調研員劉士槐認為,考核到周不現實,也無必要,業務量太大了。
考核應與獎懲掛鉤
昆明市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游涯坤認為,考核應當提出更多的具體措施,并將考核結果與公務員職務晉升及獎金掛鉤。
昆明市文化局人事處負責人陳燕認為,績效考核辦法中應當增加激勵措施,將考核結果與獎金發放及職務晉升掛鉤,以此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
昆明市人事局副局長時建林表示,市人事局將根據16日聽證記錄整理形成書面聽證報告,并在10個工作日后在昆明市人事網上公布各位聽證代表的意見建議及其采納情況,作為決策制定依據。
■ 政策背景
聽證稿經過反復修改
09年8月,在認真研究、分析昆明市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礎上,昆明市人事局草擬了《昆明市公務員績效考核試行辦法》初稿,并集中時間對文稿進行了反復討論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后,采取書面征求意見、座談會討論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了14個縣(市)區組織部、人事局以及市政府法制辦,市委、市政府目督辦,市委組織部,市經濟社會制度創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紀委),市級機關工委,市政協社法委,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市財政局,市政府辦公廳等市級部門的意見、建議。
在聽證會召開之前,昆明市人事局還邀請了省社會科學院、云南師范大學、云南財經大學、昆明學院等科研機構和高校有關專家對《辦法》進行了咨詢論證,并根據反饋的書面意見、建議,對文稿進行了反復推敲、調整、修改和完善。
■ 相關新聞
09年前10月 昆明問責446名干部
“在省級行政問責制的基礎上,昆明市創新機制在各級各部門建立了最嚴厲的問責制,形成了昆明市問責工作的基本構架。”16日,昆明市軟建辦介紹并通報了實施行政問責制工作情況,據數據顯示,09年1至10月,昆明市共問責領導干部446人。
據介紹,在省政府實施行政問責制等4項制度要求的基礎上,昆明市在各級各部門創新機制建立了最嚴格的限時辦結制、最嚴肅的服務承諾制和最嚴厲的問責制“3最3嚴制度”,特別是在領導干部問責制的基礎上,昆明市先后出臺了11個行政問責專項制度,形成了昆明市問責工作的基本構架。對不認真履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群眾反映強烈、造成嚴重失誤等行為的進行嚴厲問責,去年昆明市共問責領導干部275人,其中縣處級干部24人,科級干部136人,一般干部78人,其他人員37人;09年1至10月,昆明市共問責領導干部446人,其中縣處級干部57人,科級領導干部241人,一般干部78人,其他人員70人。
■ 延伸新聞
24個檢查組 專查用人不正之風
記者16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連日來,由省委派出的24個專項檢查組對全省展開“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檢查。根據省紀委和省委組織部的安排,本月內將重點檢查16個州市、82個省直單位(含5所高校、5戶省屬企業)2007年以來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情況、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情況等。另外還將對治理拉票行為、嚴禁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駕駛公車的情況、各地各部門特定崗位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并對云南省組織工作滿意度開展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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