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中考體育成績的權重還要增加,全省大、中學生運動會將定期舉行,全省將配足配齊體育教師。”5日,云南政務網公布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增加了不少學校體育工作的新要求。
根據公布的實施意見要求,將不斷完善體育考試內容、測試標準和方法,并逐步加大體育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分量。
該意見要求,開齊開足并上好體育課。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2課時;高等學校本科階段體育課總課時不少于144課時,專科階段體育課總課時不少于108課時,提倡在研究生階段開設體育選修課。
意見首次將云南省的大、中學生運動會制度化。省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每4年組織舉辦一屆大學生運動會,每3年舉辦一屆中學生運動會;各州(市)、縣(市、區)要建立中小學體育競賽制度,各州(市) 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每3年舉辦一屆中學生運動會,每年舉辦一次青少年體育項目比賽。
意見還規定:“體育課教師在課時津貼、業務進修、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一視同仁。”
體育教師工作量以周課時核定,組織學生早鍛煉、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運動隊訓練及體育競賽等均計入教學工作量。
意見還要求,要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學校校長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學校體育衛生基本條件不達標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追究責任。
意見同時規定了學生的學習和休息時間:按照健康第一的思想和青少年生長發育的規律,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總量: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普通高中學生不超過8小時。要采取措施保證小學生每天有10小時以上、初中生每天有9小時以上、高中生每天有8小時以上的睡眠。寄宿制學校應嚴格控制學生晚自習時間。學校作息時間須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設立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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