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務員績效考核試行辦法(送審稿)網上公示
一年任務一百分 考核排名要公示
昆明市市級機關公務員將實行績效考核,績效目標考核總分為100分。在績效考核中,對未完成績效目標任務的將予以扣分。昨日,昆明市人事局公開了《昆明市市級機關公務員績效考核試行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16日下午,該局將對送審稿舉行聽證會。
考核什么?
主要考核五項內容
9日公示的送審稿明文規定,公務員績效考核是指考核主體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運用個人紀實、實績分析、綜合評價等方法,對公務員完成績效目標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效益等情況進行考核和核實。凡是昆明市市級機關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的參照管理人員,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內。
列入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公務員所在職位應承擔的職責、任務;二是單位量化、分解的市委、市政府下達本單位的目標任務;三是單位擬定的目標任務;四是單位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五是單位領導適時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怎么考核?
未完成任務將扣分
每年年初,考核主體機關將按照年度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難點及本單位的職責,制定每位公務員年度內須完成的績效考核目標,明確每位公務員的工作任務、工作數量、標準、質量、進度、效益等方面的要求。按照績效考核試行辦法,公務員的績效目標考核總分為100分,由考核主體機關根據公務員績效考核目標的工作量大小、難易程度、工作效益、工作要求等,將100分具體細分成每項考核標準和分值。
送審稿規定,凡超額完成績效目標任務,或是在完成目標中有工作創新的,或完成的目標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央、國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考核時將給予適當加分;對沒有完成績效目標任務的公務員,考核時將予以扣分。每位公務員的總得分的計算公式為“完成目標實際得分+實際加分-實際扣分”。除非確實因不可抗力導致公務員當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未完成的,可以由公務員提交書面報告,解釋說明情況,經考核主體機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涉及的目標及計分才可能進行調整。
有何作用?
年度考核主要依據
目前,按照《昆明市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績效目標考核采取個人工作紀實、季度評價、專項檢查、半年考評、年終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公務員本人對所列績效考核目標任務的工作進度、完成數量、質量以及未按時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原因和下步打算等,進行如實記載,并對照績效目標考核標準,按季度做出階段性自我評價。在自評的基礎上,再由主管領導以季度和半年為時間段進行考評。
績效考核將于每年年末由考核主體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對照每項目標考核標準和分值,通過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公務員完成目標情況進行核查、綜合評審和計分。最后,還將按高低順序將總得分排序,在單位公示。考核的結果將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并直接影響到目標考核獎金的發放。
目前,昆明市人事局已在網站上公示送審稿。16日下午,昆明市人事局將邀請16位聽證代表對送審稿舉行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最終修改并完善公務員績效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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