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省內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09〕44號),現將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省內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09〕44號)精神以及對我省考試成績的統計分析,參照全國合格標準,經研究,確定云南省參加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為50分(即參加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使用標準為50分,此標準只在當年度云南省轄區內有效)。
三、達到全國成績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考辦核發全國合格證書;達到省內成績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考辦核發省內合格證書。
四、各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接到本通知并對參考人員核對無誤后,即可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
五、考生的考試成績公布在云南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網站(網址:www.ynrsks.cn)上。昆明地區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到省級高級會計師報名點(即云南財經大學會計教育培訓中心,護國路67號,盤龍區教師進修學校內,天恒大酒店后面,聯系電話:0871-3131126,3138488)。其他州、市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到當地財政部門報名點領取。
六、為便于會計人員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評審,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送交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延長到2009年11月10日前。由于成績合格證書后發,在核發成績合格證書前,考生可以使用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網站上打印的成績合格通知單進行申報。需要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評審的會計人員,按照有關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要求和規定程序,按時將申報材料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3615309,聯系人:陳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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