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將力爭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昨日,記者從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日前云南省正式下發《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見習期間,給予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補助費,并由見習基地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年組織3萬人見習
據了解,《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團省委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
按計劃,云南省2009年至2011年,將力爭組織3萬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范一批覆蓋各專業、各地區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建立一批省級和州市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而具體到今年,云南省將力爭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3—12個月見習期
《實施意見》中明確,見習基地的建立要求,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有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積極性;有良好的見習場所,能夠提供10個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的專業特長;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可向相關部門申報。
見習基地需要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崗位信息(含見習崗位、期限、專業要求等有關信息)。同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媒體以及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等多種渠道發布見習崗位信息。云南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擬回滇就業的畢業生)均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時間一般為3個月至12個月。
見習時間可算作工齡
《實施意見》要求,云南省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與服務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見習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的雙向選擇活動。見習期間和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
見習期間,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參加見習的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服務。見習期滿未被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可繼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對有創業能力和愿望的,各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鼓勵創業貸免扶補相關服務。
見習期間,給予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補助費,其中:省級財政補助200元,見習基地不低于400元,并由見習基地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州市政府可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見習基地在見習期間支付給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助、特殊工種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