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農村這個廣闊天地實踐鍛煉,在艱苦環境中腳踏實地錘煉自己,不僅是難得的機遇,更是一種歷練,必將終身受益。”這是應聘到村任職的宋周鵬同學近日在富源縣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培訓工作會議上的表態發言。
2008年,云南省計劃選聘2000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發布公告、個人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培訓上崗的辦法,選聘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選聘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為3年,根據選聘高校畢業生的政治面貌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由縣人事局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作及考核按聘用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鄉鎮黨委、政府負責日常管理;選聘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社會保險、工齡職稱等由富源縣人才市場負責,黨團關系轉至所在村;選聘人員期滿后,經雙向選擇,可繼續聘任,連續聘用不超過2個聘期;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自主創業或自主擇業。選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因違反管理規定或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
此次有23名高校畢業生受聘到富源部分村委會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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