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西雙版納州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工作已完成,根據省人事廳的筆試成績查分復核通知,我州申請查分考生的筆試成績無誤,現將進入面試階段。根據《中共西雙版納州委組織部、西雙版納州人事局2008年西雙版納州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一般機關崗位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30分。
(二)公安機關崗位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60分。
(三)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110分。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
(一)一般機關崗位、公安機關崗位、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的筆試成績是取得面試資格的依據。具體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一是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二是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計劃數2倍的范圍內。
(二)考生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對比。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2008年應屆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憑學生證)、《準考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或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
一般機關崗位、公安機關崗位考生,請考生本人于2008年10月26日下午17:30前提交上述資料原件到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號,電話:0691—2123744)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留下有效聯系電話。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考生,因原已進行過資格審核,故不再進行資格復審,但需領取《面試通知書》。
在規定時間內不按上述要求到指定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進入面試的人員如自行放棄面試(自行放棄面試的人員需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交書面說明,此說明可以使用傳真件,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三年禁止參加云南省內的各級公務員考試)或由于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面試資格,致使面試人員數與錄用數不足2:1的崗位,則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面試;遞補人員須經復審資格并進行公示。遞補工作截止到2008年10月30日下午17:30。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若資料仍不符則取消該崗位或等額進行面試。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數與招考計劃數(以及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經批準,可進行等額面試。
三、面試的方法、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面試的方法和內容
面試是公開招考公務員的重要環節,是測試考生適應能力和綜合素質及發展潛能的重要方法。在幾年來成功實施結構化面試的基礎上,今年一般機關崗位、公安機關崗位、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方法面試,主要測評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與擬任職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性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面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若干測評要素。同時,根據一般機關崗位、公安機關崗位、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少數民族崗位的崗位要求,面試內容適當增加與崗位相關的其它測評要素。如少數民族崗位須進行的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考生任選一種少數民族語言測試)。鄉鎮(街道)機關定向考錄村(社區)干部崗位采取單獨組織考場、單獨考官、單獨試題進行面試。
2008年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工作,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為用而考,考用一致”的原則,實行全州統一集中面試、人大政協紀檢三方當場監督、考官統一調配、考官持證上崗、考官考生當場“雙抽簽”、考生報抽簽號不報姓名、全省統一評分軟件、面試當場打分當場公布等考場制度。做到面試方法科學適用,組織嚴密規范,切實把適應工作需要的優秀人才選拔到公務員隊伍中來。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高于此分數且面試排名在擬錄用名額范圍內的人員,方可進入后續的體檢、考核階段。
(二)面試時間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天)舉行。共設10個考場,各場次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其中:上午7:40考官考生簽到、點名、“雙抽簽”確定面試考場及順序,8:30開始面試;下午13:20考官考生簽到、點名、“雙抽簽”確定面試考場及順序,14:00開始面試。請各場次考生務必于抽簽時間準時到場,超過規定時間不到場抽簽(或抽簽結束后才到場)的考生,按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面試地點
全州統一集中在州委黨校教學樓進行面試。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否則不得參加面試。
四、法院、檢察院機關崗位的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2008年法院、檢察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法院、檢察院機關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根據筆試情況和規定研究確定。資格復審和綜合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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