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13日),記者從省人事廳獲悉,由省人事廳和省教育廳制定的《云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即日施行,其中囊括了教師崗位實行竟聘上崗并簽訂聘用合同等諸多內容。
據介紹,根據高中、初中、小學的功能任務、規格規模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今后,各學校將被分為A、B、C三類。其中:A類分別為一級普通高級中學、城鎮普通初級中學、城鎮完全小學;B類分別為二級普通高級中學、鄉鎮普通初級中學、鄉鎮完全小學;C類分別為三級普通高級中學、村級完全小學(含教學點)。幼兒園分為A、B、C三類。其中:A類為一級示范幼兒園;B類為二級示范幼兒園;C類為三級示范幼兒園。
同時,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3種類別。專業技術崗位又分為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和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崗位共劃分為9個等級,小學教師崗位暫劃分為6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則分為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
按照最新規定,今后,高級中學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超過15%。初級中學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超過12%。小學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超過10%。幼兒園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管理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超過20%。寄宿制、半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可適當增加管理崗位、工勤技能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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