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高職高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2010年上半年應用型專業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定于2010年6月22日——30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0年6月22日,各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及有關高職高專院校辦證工作人員到省自考辦綜合樓517教室報到,上報畢業生檔案及信息,24日起參加審查工作。
辦證期間工作人員的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工作要求
各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及有關高職高專院校一定要嚴格按照《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細則》(以下簡稱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自考畢業生合格檔案整理工作及初審工作。
(一)畢業生檔案材料中,必須整理上報舊考試系統考試課程的合格答卷。如果課程合格證丟失,嚴格按《辦證工作細則》第一款第七條執行。
(二)對于本科段畢業生的專科畢業證或相應的中級職稱證書不能確認者,要求考生附有關畢業院校或省級有關管理部門的確認證明。
(三)轉入課程的時間確定在2010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在畢業判斷窗口下的打印畢業生合格檔案冊選項里的時間必須設定在“2010—6—10”之后的課程帶“*”號。未按要求的院校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后果自負。
(四)若需修正錯誤的報考信息,在確有證據的情況下,務必按《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改錯信息庫另行上報。
(五)在畢業生資格初審工作中,要先打印出畢業生合格檔案冊,再根據檔案冊上的成績與自然信息對照審查檔案材料。審查人員必須在合格檔案冊上簽名,落實責任。上報時檔案冊上須加蓋各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或有關高職高專院校公章。上報的畢業生信息及材料誤差率若超過3‰,扣除當年考籍管理完成任務獎。
(六)上報的初審畢業生檔案、檔案冊及信息,未嚴格按辦證細則要求進行的,省考辦不予受理。
(七)各高等學校高升本專業的考生如有辦理專科畢業證書的,需在上報的“合格畢業生檔案和檔案冊”中標注清楚,并分專業單獨上報,同時畢業生花名冊上報兩份。
(八)各高等學校在錄入畢業生合格成績時,務必按照省考辦統一下發的新舊課程對照表填涂“過程性考核合格成績及紅色合格證的統考課成績”,綠色合格證的統考課成績不涂卡、不錄入。
(九)非主考學校、辦學單位上報的畢業生檔案及信息,由主考學校統一辦理。請非主考學校和辦學單位及早與主考學校繼續教育學院聯系,做好畢業生檔案、信息及相關費用的交納工作。
(十)為保證及時給全國考試中心按時上報的畢業生信息準確無誤,各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及有關高職高專院校在辦理畢業生手續時,請告知畢業生在領取畢業證書后若發現畢業證書及畢業生審批表上信息有誤,務必在證書下發一個月內申請糾正。畢業證書信息上報后,一律不接受信息更正。
畢業證書的辦理工作十分重要,直接關系著考生的成績和多年來努力學習的結果,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為此,各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及有關高職高專院校在辦理自考畢業證時,一定要高度重視,真正做到為考生負責,為考生服務。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對每個環節的工作做細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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