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辦、有關高職高專院校:
2010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定于2010年6月10日——17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6月10日,各市、州自考辦和有關高職高專院校辦證工作人員到省自考辦綜合樓517教室報到,上報畢業生檔案及信息,12日起參加審查工作。
辦證期間工作人員的食宿由省自考辦招待所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自考辦和有關高職高專院校一定要嚴格按照《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細則》(以下簡稱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自考畢業生合格檔案整理工作及初審工作。
(一)畢業生檔案材料中,必須整理上報舊考試系統考試課程的合格答卷。如果課程合格證丟失,嚴格按《辦證工作細則》第一款第七條執行。
(二)對于本科段畢業生的專科畢業證或相應的中級職稱證書不能確認者,要求考生附有關畢業院校或省級有關管理部門的確認證明。
(三)轉入課程的時間確定在2010年6月5日之后辦證之前完成。在畢業判斷窗口下的打印畢業生合格檔案冊選項里的時間必須設定在“2010—6—05”之后的課程帶“*”號。
(四)若需修正錯誤的報考信息,在確有證據的情況下,務必按《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改錯信息庫另行上報。
(五)在畢業生資格初審工作中,要先打印出畢業生合格檔案冊,再根據檔案冊上的成績與自然信息對照審查檔案材料。審查人員必須在合格檔案冊上簽名,落實責任。上報時檔案冊上須加蓋市、州自考辦或高職高專院校公章。上報的畢業生信息及材料誤差率若超過3‰,扣除當年考籍管理完成任務獎。
(六)上報的初審畢業生檔案、檔案冊及信息,未嚴格按辦證細則要求進行的,省考辦不予受理。
(七)為保證考生及時拿到畢業證書,給全國考試中心按時上報的畢業生信息準確無誤,各市、州自考辦在辦理畢業生手續時,要動員考生自愿辦理“特快專遞”手續,有關高職高專院校也務必將畢業證書及時下發到畢業生本人,并告知在收到畢業證后若發現畢業證書及畢業生審批表上信息有誤,必須在畢業證書下發一個月內申請更正,畢業證書信息上報后,一律不接受信息更正。
(八)畢業證書的辦理工作十分重要,直接關系著考生的成績和多年來努力學習的結果,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為此,各市、州自考辦及有關高職高專院校在辦理自考畢業證時,一定要高度重視,真正做到為考生負責,為考生服務,應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對每個環節的工作做細做精,不能出現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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