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辦:
根據全國考辦《對法學類專業課程設置中存在問題的規定》(考委辦函[2003]54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對法學類專業課程設置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凡在經濟法專業(專科)中已取得公司法、合同法、國際經濟法概論、知識產權法、勞動法五門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在報考法律專業和律師專業本科段考試中,不辦理免考,必須參加刑事訴訟法學(課程代碼0260)、行政法學(課程代碼0261)、法律文書寫作(課程代碼0262)、票據法(課程代碼0257)、保險法(課程代碼0258)五門課程的考試。
請各地考辦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并做好相關考生的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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