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發表的《西藏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說,截至2012年底,西藏實施雙語教學的小學在校學生282914人,占小學在校生總數的96.88%。
白皮書指出,藏語文學習使用受到中國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均明確規定,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區先后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的實施細則》和《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規定》,將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西藏教育系統推行以藏語文授課為主的雙語教學體系。根據白皮書,目前,所有農牧區和部分城鎮小學實行藏漢語文同步教學,主要課程用藏語授課。中學階段也同時用藏語文和漢語授課,并在內地西藏班中學開設藏語文課。截至2012年底,西藏實施雙語教學的小學在校學生282914人,占小學在校生總數的96.88%;中學在校學生177981人,占中學在校生總數的90.63%。現有雙語教師23085人,各級各類學校有藏語專任教師3700人。
同時,藏語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根據白皮書,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發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對藏族訴訟參與人都使用藏語文審理案件,法律文書也使用藏文。目前,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廳翻譯室,各地(市)編譯局和所有縣翻譯室都實現了辦公自動化。全區每年的翻譯總量達6000多萬字。各單位的公章、證件、表格、信封、信箋、稿紙、標識以及機關、廠礦、學校、車站、機場、商店、賓館、餐館、劇場、旅游景點、體育場館、圖書館等的標牌和街道、交通路標等,均使用藏、漢兩種文字。
此外,白皮書還指出,藏語文類精神文化產品更加豐富。西藏共有14種藏文雜志、10種藏文報紙。西藏人民廣播電臺開辦有42個藏語(包括康巴語)節目、欄目,藏語新聞綜合頻率每天播音達21小時,康巴語廣播頻率每天播音18小時,西藏電視臺藏語衛視24小時播出節目。2012年,西藏自治區出版藏文書籍780種,印數達431萬冊。藏語文使用邁入信息化。藏文字符計算機編碼已通過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國內自主開發的藏文編輯系統、激光照排系統、電子出版系統得到廣泛應用。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等藏語文平臺,瀏覽閱讀、收聽、收看國內外新聞和各類資訊,成為眾多藏語文用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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