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省考委和省教育廳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國考辦的精心指導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給予了大力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考試機構高度重視、各高等院校積極合作,堅持考試公正、公平的原則,狠抓考風考紀,采取了多種有力措施,確保了全年26次學歷教育和教育非學歷考試的順利進行。特別是去年4月份,我們以高標準、嚴要求和嚴肅的考試組織,通過了國家考辦專家評審組對考務考籍管理質量評審,得到了全國考辦專家組和領導的高度評價,使我省考務考籍管理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
2006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們要開好頭、起好步。為了鞏固成績,更進一步搞好工作,現就2006年4月份的自學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務:
200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4月22、23日兩天舉行。本次考試共開考84個專業,其中:本科44個、專科40個,共開考課程412門,報考86361人、192328科次;其中:本科62691 人、140763科次,專科23670人、51565 科次。全省十四個市(州)設考區41個,考點94個、考場3295個。
二、接送試卷時間安排:(略)
三、工作要求:
1、試卷的安全保密是國家考試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須保證絕對安全。因此,在試卷的接、送、保管、發放等凡涉及到試卷安全保密等工作環節,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不允許強調任何理由。
試卷運回市(州)入庫后,各市(州)自考辦主任必須立即向省考辦總值班室報告試卷運輸和到達情況。各市(州)試卷保密室、值班室必須做到24小時值班,并保證通訊暢通,要認真做好保密室交接班和試卷交接記錄,確保試卷安全萬無一失。
各考區必須做到在每天考試結束的第一時間向省考辦值班室匯報當天考試工作的情況,確實做到有事早報、無事報平安。如遇突發性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抓好考風考紀工作。考風考紀是國家考試質量和信譽的保證,是自學考試的生命線,在組織實施考試工作中務必給予高度重視。各考區要嚴格按照所簽訂的考風考紀管理工作責任書要求認真開展工作。教育局主管領導包考區、考點主任包考點、工作人員包樓層、監考教師包考場,層層包干、責任到人。特別要注意抓好考試過程化管理。強調工作人員及監考教師在考試工作中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各項規定,確保國家考試的公平、公正。各考區對監考工作不負責任的監考教師、工作人員,應予以及時撤換,并依照教育部18號令中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認真搞好培訓。各考區、分考區必須要在考前集中組織監考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考試政策和規定,按照《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手冊》的各項內容,扎扎實實地做好培訓工作。真正做到培訓扎實有效,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執考素質的提高,做到監考教師不參加培訓的不能上崗、培訓不合格的不能上崗。
4、規范考務環節工作。各市(州)自考辦、各考點要嚴格按照《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手冊》中的規定,組織實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特別是對發、收試卷時間,考生在‘考試誠信承諾書’上簽字,草稿紙的使用、回收,驗收試卷程序,公布違紀考生名單等方面存在的不規范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
考試期間,監考教師要嚴格按照“手冊”中‘工作要點及操作規程’執考;各考點要加強考試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的力度,杜絕試卷裝訂中出現倒裝和錯裝現象,力爭零差錯。
5、嚴格執行‘兩證一單’(準考證、身份證、座號通知單)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考試。
6、嚴格杜絕考生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凡已將手機帶入考場里的考生,必須將手機關機并裝入手機存放袋中。內裝手機的存放袋一律放置在課桌面左上角的位置,不按規定放置的按違紀處理。
7、考生物品和書籍要統一存放;考場的前后門要敞開;考場里的黑板上用正楷書寫本場考試的科目和代碼以及考試時間。要凈化考場環境,考場內不準放置與考試無關的設備和物品,不準制作張貼與考試無關的宣傳品、板報等。
8、各市(州)要盡早與宣傳、公安、監察、國家保密局等部門聯系,爭取得到這些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使自學考試內、外部環境的綜合整治工作能夠落到實處,確保自學考試在安全平穩的環境中進行。
9、數據匯總是考試前期工作中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各市(州)、各有關院校要安排專人負責,領導要親自督促,按照省上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的上報。這項工作從今年起開始列入考核的硬指標內,與年終考核及評優掛鉤。
四、補充說明:
1、為了減少會議,提高辦事效率,決定在每年年初召開一次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會議。這次會上僅對4月份的考試工作進行具體安排。7、10月份的自學考試工作,省考辦以發文形式予以安排。屆時請各市(州)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相關的工作;工作要求方面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不再做另行規定,均以此文有關規定為準。閱卷、登分、辦證等考試后續工作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也不再事先召開會議,屆時省考辦同樣以發文的形式進行安排。
2、今后市(州)在上報“試卷計劃”和“試卷分裝表”時必須在表的右上側空白處寫清楚市(州)名稱、考辦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在表的右下角注明第 __頁、共 __ 頁,并按省考辦規定的時間及時上報。
3、從今年起省考辦不再統一印制考點內張貼的各種鼓勵性、警示性的宣傳品,各市(州)可根據本地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印制、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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