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大學同學在上大學期間浪漫相愛,畢業后喜結連理,但結婚僅一年就有了隔閡,男方為了離婚先后三次起訴,并為了滿足分居要求搬到父母家住。為什么象牙塔里的愛情在現實生活中如此不堪一擊?男方的回答是“性格不合,不般配”。面對這般令人無語的解釋,被告方代理人擊水律師事務所盧彥民律師仍然全力爭取,使得此案的最終審理結果令被告方滿意。
男青年小張和女青年小李是大學同學。上大學時,小張喜歡上了小李,過生日送玫瑰花、宿舍樓下苦等求愛、一同旅游等浪漫故事都有上演,小李的芳心終于被打動。二人工作后,小張把小李娶進了家門。哪知,浪漫愛情經不住柴米油鹽,僅僅一年,他們的婚姻就像紙一樣破了。因為不同的家庭環境,接受不同的教育,加之性格差異,令小張對婚姻生活感到郁悶。一次出差,他與一名正鬧離婚的同事住一屋。攀談中,小張受到同事的影響,認為婚姻的枷鎖必須解除,回來后毅然向法院提出離婚。
距開庭僅兩天時,小李找到擊水律師事務所,請盧彥民律師做代理人。法庭上,小李提出二人有很深的感情基礎,沒必要離婚。在律師的爭取下,法院判決駁回小張的訴訟請求。哪知小張離婚的決定很堅定,搬回父母家居住后,他再次起訴離婚。小李再次求助到盧彥民律師。根據以往法院在受理二次訴訟離婚一般會判離的辦案經驗,盧彥民律師做好法院當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準備。盧彥民律師收集了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申請法院依職權查詢原告在證券公司所持有的股票金額、單位工資收入賬戶及存款數額,以在法院判離時為委托人爭取最大權益。經過律師的努力,法院再次駁回了原告的離婚訴求。
沒想到,小張在與妻子分居半年后第三次起訴離婚。至此,二人已折騰了近兩年,身心俱疲。婚房由小李住著,由小張還貸。律師勸小李,人心難回,可以從財產方面多爭取一些,盡早放手,自己開始新的生活,小李同意了。于是,律師向法庭提出,二人婚房雖為小張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但婚后共同還貸已有十余萬元,而且房價早已翻了兩番,婚后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應該分割。最終,法院調解結案,二人離婚,房子歸小張,小張給付小李補償款45萬元。
律師點評
擊水律師事務所盧彥民律師說,通過本案,作為代理律師感受頗深——必須全面認真做好自己的各項工作,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周全的思維,盡最大努力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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