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辦、有關院校成教院: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醫學類專業2002年10月31日之前在籍考生過渡三年,必須于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近幾年來,我省通過調整、增加考試課程等辦法滿足了大多數考生的需要。但目前仍有9個專業的部分考生不能按期畢業。這些考生大多數為在職醫務工作者,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經過幾年的刻苦已基本完成了醫學類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學習課程,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通過全部課程的考試而按期畢業。為妥善解決這部分考生的實際問題,經研究決定對醫學類專業考生安排一次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的加考。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考事宜
1、加考時間:2005年12月10日至12日
2、加考報名時間:2005年11月27日至30日。加考報名考試費按甘價費[2001]130號文件收取,既每門課按2科次收費。
3、加考報名地點:各市(州)自考辦、有關院校成教院指定的地點。
4、加考考試地點:蘭州市
5、加考課程(見附件)
6、各市(州)自考辦、辦學院校于2005年12月5日之前通過網絡或傳真將報名信息傳省自考辦考務科。
二、其它事宜
1、凡2003年之前取得舊專業考試計劃全部合格成績的醫學類專業考生,可繼續按舊專業考試計劃辦理畢業證書。
2、各市(州)自考辦、辦學院校在辦理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時,可將參加加考的醫學類專業考生有關辦證材料和信息同時收取,凡通過全部合格成績者即可辦理畢業證書,未畢業者退回辦證材料,并退回辦證費。
3、按文件規定,凡醫學類專業考生必須于年內畢業,不能畢業者將不再安排考試。
4、凡參加中醫專業實踐環節考核的,考生務必于11月中旬所安排的實踐環節考試中考核完畢,不再另行安排。
5、各市(州)自考辦、辦學院校要廣泛宣傳,使考生不要失去最后一次考試機會。
附件: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05年12月醫學類專業加考課程及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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