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即將下發執行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這一意見與2011年相比,增加了四項有力措施。
2011年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就業,指出凡在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工作5年以上,其在學校期間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重點項目聘用高校畢業生的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用可從項目經費中列支,以支持西藏區內重點建設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姚瑞峰介紹,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為了鼓勵和引導西藏高校畢業生到區外就業。2011年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專門強化凡是到區外就業的西藏生源大學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路費補助和每月300元的生活補貼。同時,職業中介機構每推薦成功一名大學生就業,便給予500元的一次性補助。
據了解,2011年西藏通過公開考錄、“三支一扶”和市場就業等途徑,共有10205名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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