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西藏積極落實各項就業政策,促進大學生順利就業:
一是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到鄉鎮工作5年以上的大中專畢業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政策;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區內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協議,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合同年限發放社會保險代費券,用于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二是落實高校畢業生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對自失業登記之日起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對象范圍,繼續享受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三是落實獎勵資金政策。自治區各類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每接受1名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區內應屆高校畢業生,由財政部門給予用人單位一定數額的獎勵資金。四是做好對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重點推薦。五是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行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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