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09年首次從自治區創業基金中安排1000萬元專款,設立“西藏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艾俊濤說,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給予最高5萬元的小額貸款,在貸款期限內由自治區財政全額貼息。對合伙創業的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累加小額貸款。
同時,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3年的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事農牧區經紀人職業的畢業生,免交5年的工商管理費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