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起,自治區勞動保障部門將在西藏范圍內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執行情況;勞動合同訂立和解除情況;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情況等。
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察處副處長洛桑朗杰說,對在檢查中發現或群眾投訴舉報的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按規定支付工資或拖欠工資、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責令改正,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向社會公布。他說,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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