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寧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明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對象和范圍,解決考生轉專業和報考第二專業等考試中課程銜接問題等。
據了解,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適用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的結業生、肄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課程免考適用范圍涉及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課程免考、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課程免考(即專升本)等。其中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課程免考課程一般不能超過該專業考試計劃課程的一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可免考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專科升本畢業生可免考考試課程名稱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公共政治課和該專業考試計劃中課程名稱和課程內容及要求相同且成績合格的專業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結業生或肄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可免考自學考試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名稱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公共政治課和課程名稱相同,內容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專業課,但免考課程不能超過該專業考試計劃的一半。
此外,部分相關專業的課程免考,其中涉及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數學類專業的高等數學等4門課程;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的英語等2部門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物理類的物理等2門學科;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等3門學科;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漢語言類專業的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
凡辦理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寫免考申請,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寧夏教育考試院自考處提供相關材料。辦理免考時間是每年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在辦理課程免考過程中,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或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免考資格,并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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