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中普通生源招生計劃8760名:文史類3488名(本科2283名,專科1197名,預科8名),理工類5272 名(本科2895名,專科2367名,預科10名);部隊生源招生計劃300名:文史類40名,理工類260名,全部為本科;對口高職和2(3)+2招生計劃1017 名,全部為專科。
特別提示:
1、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 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從2007 年起,招生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也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考生應依據招生計劃類別,在本人可報考的類別和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獨立學院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避免盲目填報。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認真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考生的志愿表(卡)一經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一律在本人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填報、采集志愿。
3、高考志愿分提前錄取(分本科、專科)、第一批(重點本科院校和參加該批錄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主要是區外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主要是區內一般本科院校)、第四批(生源相對較好的專科、高職院校)、第五批(專科、高職院校)。
4、提前錄取的院校(專業)分七類:(1)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專業;(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音樂專業;(5)美術專業;(6)體育專業;(7)按藝術類分數線錄取的文藝專業。 每個考生在提前錄取志愿欄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學校與專業,不得跨類混報。
5、報考對外經貿、海關、外語類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英語口試;報考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報考部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軍檢;報考海關院校和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專業加試。
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等學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6、普通高校民族班、預科只招少數民族。民族院校以招少數民族為主。
7、根據《西藏自治區普通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藏政辦發【2006】13號),限報考生不得報考下表所列56所院校。個人誤報,后果自負。
具體招生計劃 請看《西藏商報》5月15日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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