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4]5號)的文件要求,為確保我區該計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說明如下: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錄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招生單位相關規定繳納。學生畢業后,必須回寧夏回族自治區就業。
二、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 2015年全國計劃招生5000名(其中碩士生 4000人,博士生1000人),其中下達給我區的碩士生招生計劃為213人。博士生招生計劃不分省份。具體招生院校及分省名額詳見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計劃分配表。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為確保每一所為我區下達招生計劃的學校均有人報考,防止考生扎堆報考現象,拓寬考生的升學渠道,提高錄取率,從2014年起,我廳將按照教育部下達計劃進行限報,限報比例為1:5。
碩士、博士招生應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比例政策,招生計劃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招生單位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招生計劃數在10人以下的招生單位須全部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網上報名(yz.chsi.cn或yz.chsi.com.cn),11月10日至14日確認信息,并按照規定日期參加考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與招生單位聯系。
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網上下載登記表(一式四份)填寫相關項目后,非在職考生攜戶口本、身份證、學生證三證原件(在職考生攜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四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我廳民族教育處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憑加蓋我處公章的“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到自己確定的考試地點所在的省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考試院領取校驗碼領取網報校驗碼,然后在研招網上報名,注意在“專項計劃”欄目中應選“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并輸入網報校驗碼,報考類別應填為“定向”;定向單位在職考生填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填“考生家庭住址”,定向單位所在地填“戶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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