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我區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工作將于12月1日至5日進行。按12月1日開始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從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非寧夏戶籍流動人口子女可在區內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2013年12月1日起,凡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基本報考條件的非寧夏戶籍流動人口子女,在寧夏連續完成規定的受教育年限,其父母在寧夏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且達到規定年限的,適用本規定。其中考生符合父或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連續6年以上合法穩定職業或連續居住6年以上、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費、考生本人在寧夏中學連續就讀滿6年等4項條件的,可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允許報考區內所有普通高等學校,第二批、第三批錄取的區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錄取的區外高職(專科)院校。
據了解,屬于流動人口子女的考生必須嚴格依照規定分別出具父或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區內6年以上的合法穩定職業等相關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須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考報考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限內,由父或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和考生本人持戶籍(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在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試中心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就讀班級、學校和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進行公示。審查合格的考生,可在就讀地參加高考。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