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日前正式開始實施《銀川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規劃和保護條例》,依法保護中小學及幼兒園用地。在大幅提升中小學校、幼兒園生均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指標的同時,出臺多項禁令,規范和保護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育環境。
《條例》規定,每一萬居住人口區域內設立12個班級規模的幼兒園一所;每一萬居住人口區域內設立24個班級規模的小學一所;每二萬居住人口區域內設立36個班級規模的中學一所。幼兒園每生占地不少于15平方米,完全小學不少于23平方米,初級中學不少于30平方米,高級中學不少于35平方米。
《條例》明確提出多項禁令:中小學校、幼兒園現有用地內不得興建教工家屬住宅和與教學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圍墻外倚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學用房在正常教學時間內,不得出租、出借;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周圍一百米范圍內,禁止建設醫院(診所)、集貿市場、停車場和垃圾轉運站等產生噪聲、有毒有害物的設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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